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教职工电动自行车南京校区校园通行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教职工(含二级单位自聘人员)、校内长期服务人员
二、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车辆审核要求
1.每人仅限为本人持有的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理校园通行证。
2.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持有南京本市绿牌的电动自行车,凭本人相关证件(电子校园卡、身份证)及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获取方式:“我的南京”APP—“我的”—“我的电动车”—“电子行驶证”)或纸质行驶证照片,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
3.持有临牌或者未上牌的电动车,须承诺车辆为本人持有,凭本人相关证件(电子校园卡、身份证),申请办理校园通行证,使用有效期以南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规定为准。
4.车辆无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装置。
5.根据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摩托车不予办理。
(二)相关说明
1.按照“一人一车一证”的原则,教职工(含二级单位自聘人员)、校内长期服务人员车辆实名登记并安装校园通行证,教职工车辆校园通行证长期有效,二级单位自聘人员、校内长期服务人员车辆校园通行证每年复核一次。
2.教职工(含二级单位自聘人员)离职、校内长期服务人员解除服务协议需向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归还校园通行证。
(三)其他
1.本次集中办理校园通行证不收任何费用。
2.校园通行证严禁私自拆卸,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学校将对入校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无校园通行证或其他不符合入校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骑行停放。
4.校内未悬挂通行证或其他无主废旧车辆,学校每学期末开展集中清理工作。
三、办理流程
(一)教职工(含二级单位自聘人员)
1.由本人线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20日。
2.扫码“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入口二维码(如下),进入系统首页,点击选择“自助登记”,跳转至“详细信息”界面,按照界面提示填写申请人和车辆相关信息,上传相关图片(注:红色星号标记为必填),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相关信息将上传至系统审核。
3.现场集中审核、发牌、安装
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6月30日,9:00-18:00。
地点:西康路校区学生城食堂西侧活力街区;江宁校区文体中心广场。
(二)校内长期服务人员
本人填写“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信息登记表”(附件),交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保卫处邮箱20030030@hhu.edu.cn ,具体办理安排另行通知。
西康路校区联系人、电话:朱老师 025-83786220,戴老师025-83786950
江宁校区联系人、电话:鲍老师025-83787685,张老师025-58099165
附件: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信息登记表(校内长期服务人员)6.4.xlsx
保卫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