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河海大学建校110周年华诞。为全面、真实、生动地展示学校百十年办学历史,传承河海精神,弘扬优良传统,丰富档案馆馆藏,更好地发挥校史、档案文化的育人功能,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海内外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河海大学各个历史阶段(包括前身: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河海工科大学、华东水利学院等)遗存下来的,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主要包括:
(一)文献资料类
1.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各类文件、印章、校徽、校标、纪念章、票证、招生简章、课程表、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学校各个时期编印的各类出版物(如校报、校刊、教材、专著、译著、论文集、画册等);
3.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信函、手稿、笔记、日记、回忆录等;
4.校友在校期间的学习笔记、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
5.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献资料。
(二)影像资料类
1.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教学科研、师生生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
2.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录等;
3.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影像资料。
(三)实物资料类
1.学校各个时期的教学仪器设备、教具、模型、标本等;
2.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校服、校徽、奖状、奖杯、奖牌、纪念品等);
3.校友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奖章、奖状、奖杯等;
4.其他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 热忱欢迎捐赠校史档案资料。凡捐赠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物品由学校永久保存。
2.复制。 对于特别珍贵的校史档案资料,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进行复制,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3.代管。 对于特别珍贵的校史档案资料,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能够充分反映学校发展历史和光辉历程,载体形式不限。
2.提供的照片应是直接拍摄的原始图像文件,照片的内容和信息未经修改和处理。音视频主题鲜明、内容完整,声音及画面清晰流畅。
3.捐赠的资料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捐赠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西康路一号河海大学档案馆(邮编:210098)
联系电话:025-83786791,025-83786269
办公地点:西康路校区老图书馆一楼109,101室。
联系人:黄芮雯:86-151*9576*2007 邮箱:287893288@qq.com
胡以高:86-180*6170*5276 邮箱:huyigao@126.com
四、其他事项
1.捐赠的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能够充分反映学校发展历史和光辉历程,载体形式不限。
2.捐赠的资料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捐赠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3.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提供校史档案资料线索,我们将安排专人进行联系。
百十河海,因你而精彩!
档案馆欢迎全体师生员工、河海校友、离退休同志及其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档案资料及校史故事征集活动,并随时恭候您的捐赠和咨询。再次表示感谢。
河海大学档案馆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