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来我校审核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人员范围
2014年10月至今已实发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其他未实发养老金待遇人员待实发后另行通知。
三、发放标准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加发比例×240。
其中,加发比例与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四、材料审核要求
1. 请对照附件的分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所有获奖材料必须是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获得,待省人社厅审核后归还本人。
2. 独生子女证上相关信息应该完整,如独生子女证上无教职工本人姓名,请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如原件丢失,请至户籍所在街道咨询补办,持证才能享受待遇。
3. 连续教龄女满25年、男满30年的专任教师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由省人社厅根据人事档案原件审核。
五、工作安排
请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于11月13日—15日8:30-11:30,14:30-16:30集中交至离退休处101室。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处薪酬保险科,联系电话025-83786285、025-83787288。
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各类提高退休费比例一览表
附件2:需要提交材料人员名单(共190人)
蔡成喜、蔡明、蔡松君、蔡小荣、曹阳、曾晓勤、常雪琴、陈丹妮、陈国荣、陈卫、陈玉国、陈毓陵、陈跃、程昶、丛研、崔永清、笪敏、邓英健、邓志兴、丁根宏、丁寿祥、段蓉、傅建国、高华良、高金良、高晓欣、葛莹、龚静怡、顾朝建、顾雷、关军、管仪庆、郭远宁、韩敬东、韩希才、胡新宇、胡益多、胡友安、黄波、黄皎、黄铁基、黄晓时、黄亚兴、纪文湘、纪晓雷、贾克香、姜颖、蒋亚清、蒋政、荆宁宁、康桂华、李季、李凌、李龙华、李明、李永生、李育林、刘爱兰、刘建刚、刘军、刘丽芬、刘双芹、刘嵩、刘巍、娄保东、陆劲松、陆晓敏、罗健、吕向群、马昌明、马晓辉、马智兴、毛积孝、孟庆军、牟艳、潘仲华、逄勇、彭雷、彭晓霞、齐崇德、齐宁春、钱向东、秦卫明、阮善发、上官国华、邵国平、沈丽英、沈绿野、石磊、司宁、孙鸿、孙臻、谈德俊、田松亚、万定生、汪小钢、王晖、王慧敏、王满荣、王如云、王庭龙、王同宁、王文、王曦、王泽华、王震、王志坚、吴桦、吴建纲、吴建华、吴剑平、吴俊明、吴云海、吴震岱、武博、武根林、武青、项奕、肖洪、肖兰、熊晓钦、徐光衍、徐留粉、徐明、徐群、徐世礼、徐爽、许纪校、许学忠、严锡君、杨保全、杨凤根、杨海霞、杨建国、杨明、杨鸣威、杨晓棠、杨孝雅、杨雅丽、杨彦、姚昌炯、姚蓉、易于、于金、余群、余文学、俞金龙、袁汝华、袁硕愚、岳建平、张德虎、张铎强、张根元、张海军、张际东、张锦华、张连涛、张齐、张天朋、张玮、张西龙、张贤水、张旭明、张亚新、张烨、张志琴、赵婵、赵捷、赵敏、赵引、赵占西、赵仲荣、郑垂勇、郑鹤松、郑炼平、郑念、郑圣义、郑孝宇、周春天、周冬宁、周宽春、周西振、周学荣、周志平、朱兰芳、朱庭菊、朱卫华、朱琰、朱召泉、邹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