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处发布时间:2024-11-12浏览次数:219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来我校审核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人员范围

2014年10月至今已实发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其他未实发养老金待遇人员待实发后另行通知。

三、发放标准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加发比例×240。

其中,加发比例与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四、材料审核要求

1. 请对照附件的分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所有获奖材料必须是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获得,待省人社厅审核后归还本人。

2. 独生子女证上相关信息应该完整,如独生子女证上无教职工本人姓名,请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如原件丢失,请至户籍所在街道咨询补办,持证才能享受待遇。

3. 连续教龄女满25年、男满30年的专任教师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由省人社厅根据人事档案原件审核。

五、工作安排

请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于1113158:30-11:30,14:30-16:30集中交至离退休处101室。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处薪酬保险科,联系电话025-83786285、025-83787288

 

 

                                   人力资源处、离退休工作

                                        20241112

 

附件1:各类提高退休费比例一览表



 

附件2:需要提交材料人员名单(共190人)

蔡成喜蔡明蔡松君蔡小荣曹阳曾晓勤常雪琴陈丹妮陈国荣陈卫陈玉国陈毓陵陈跃程昶丛研崔永清笪敏邓英健邓志兴丁根宏丁寿祥段蓉傅建国高华良高金良高晓欣葛莹龚静怡顾朝建顾雷关军管仪庆郭远宁韩敬东韩希才胡新宇胡益多胡友安黄波黄皎黄铁基黄晓时黄亚兴纪文湘纪晓雷贾克香姜颖蒋亚清蒋政荆宁宁康桂华李季李凌李龙华李明李永生李育林刘爱兰刘建刚刘军刘丽芬刘双芹刘嵩刘巍娄保东陆劲松陆晓敏、罗吕向群马昌明马晓辉马智兴毛积孝、孟庆军牟艳潘仲华逄勇彭雷彭晓霞齐崇德齐宁春钱向东秦卫明阮善发上官国华邵国平沈丽英沈绿野石磊司宁孙鸿孙臻谈德俊田松亚万定生汪小钢王晖王慧敏王满荣王如云王庭龙王同宁王文王曦王泽华王震、王志坚吴桦吴建纲吴建华吴剑平吴俊明吴云海吴震岱武博武根林武青项奕肖洪肖兰熊晓钦徐光衍徐留粉徐明徐群徐世礼徐爽许纪校许学忠严锡君杨保全杨凤根杨海霞杨建国杨明杨鸣威杨晓棠杨孝雅杨雅丽杨彦姚昌炯姚蓉易于于金余群余文学俞金龙袁汝华袁硕愚岳建平张德虎张铎强张根元张海军张际东张锦华张连涛张齐张天朋张玮张西龙张贤水张旭明张亚新张烨张志琴赵婵赵捷赵敏赵引赵占西赵仲荣郑垂勇郑鹤松郑炼平郑念郑圣义郑孝宇周春天周冬宁周宽春周西振周学荣周志平朱兰芳朱庭菊朱卫华朱琰朱召泉邹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