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处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2175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相关工作安排,近期将来我校审核事业编制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8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人员范围

201410月至今已实发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其他未实发养老金待遇人员待实发后另行通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共182人)。

三、发放标准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的2014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加发比例×240

其中,加发比例与原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四、材料审核要求

1. 请对照附件1的分类提供对应材料的原件,所有获奖材料必须是2014101日前(不含101日)获得,待省人社厅审核后归还本人。

2. 独生子女证上相关信息应该完整,如独生子女证上无教职工本人姓名,请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如原件丢失,请至户籍所在街道咨询补办,持证才能享受待遇。

3. 连续教龄女满25年、男满30年的专任教师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由省人社厅根据人事档案原件审核。

五、工作安排

请附件2名单上相关人员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并于925-927日,109-1011日集中交至离退休处101办公室。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薪酬保险科,联系电话025-83786285025-83787288

 

 

                                                 人事处、离退休处

                                                  20239 21

 

附件1:各类提高退休费比例一览表


附件2: 需要提交材料人员名单(共182人)

敖红英、蔡斌、曹朗、曹丽青、曹平周、曾春荣、常华、陈慧琴、陈景雅、陈军、陈宁、陈庆平、陈玉泉、陈跃、成树楠、褚宇帆、丛研、戴连元、邓仁卫、邓英健、丁贤荣、董维武、方部玲、高强、高渭文、高晓欣、葛朝霞、耿立芹、顾朝建、顾长存、韩绪军、郝振纯、何奇芳、何有山、洪陵成、洪玉振、侯玉宾、胡明、胡益多、华明亚、黄键、黄穗、黄腾、黄细彬、惠陵、吉康、解梅、鞠榕工、赖雯、兰孝奇、李冠华、李惠婕、李金方、李晶、李龙、李梦侠、李明、刘爱兰、刘爱莲、刘芳毅、刘皓绚、刘明明、刘顺、刘嵩、鲁子爱、罗增益、吕国芳、吕秋灵、马昌明、马德祥、马洪蛟、马剑宁、马敏峰、马亦农、马贞立、茅志兵、潘涤、潘仲华、彭涛、彭晓霞、彭宣茂、齐崇德、钱振健、秦忠国、任小梅、申明霞、沈琦、石磊、史小燕、是文如、束一鸣、宋汉周、宋开芝、宋茜、隋寿义、孙成群、孙萍、孙其昂、汤海兰、陶桂兰、田林亚、汪基伟、汪小钢、王冰花、王建平、王满荣、王平、王同宁、王卫平、王义刚、王英、王泳、王泽、王卓甫、温晨红、吴道明、吴晋晋、吴立志、吴劭文、吴学文、吴湧虎、吴有珍、吴远、武青、武清玺、冼怀灵、肖兰、肖玉明、谢悦波、邢文刚、熊晓钦、徐岚、徐锡荣、徐小明、许学忠、许宇鹏、宣庆荣、杨晨、姚姗、叶华顺、殷国玺、殷兴辉、尹斌、尤震、余群、余湘娟、元国江、袁硕愚、袁一平、张铎强、张汉洲、张建民、张连涛、张勤、张少君、张心怡、张燕、张烨、张迎春、张袁、张跃、张展羽、张志诚、张志琴、张重山、张子明、章恒全、章仁俊、赵玲、赵秀侠、郑慈予、郑炼平、周澄、周冬宁、周金陵、周立新、周志平、朱敬微、朱庭菊、宗国庆、邹雪清、邹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