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公费医疗发票报销提醒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处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631

各单位:

请享受原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含儿童,按男单女双原则)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将2022年度仍没有报销的医疗费发票送至西康路校区校医院302,过期不予报销。

本条通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相关人员。

后勤处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