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离退休教职工征集图书文献、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倡议书

发布者:离退休处发布时间:2022-10-19浏览次数:898

亲爱的离退休教职工:

您好!

一本老图书,代表一段文化知识的传承;一张老照片,代表一段时光荏苒的故事;一个老物件,代表一段发展历史的见证。

为丰富水利特色智慧图书馆内涵,完善“河海人•文库”,充实百年水利特色馆藏,以及进一步挖掘档案校史资源,发挥特色馆藏,讲好河海故事,提升爱国、爱水、爱校教育成效,增强广大河海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意识,激发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离退休工作党工委与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党总支在全校师生共庆河海大学建校107周年暨纪念华东水利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共同面向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发出征集图书文献、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的倡议(具体征集范围和办法详见附件)。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附件:1、关于征集著作、讲(手)稿、藏书的通知

2、关于征集档案资料及校史故事的通知

 

离退休工作党工委   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党总支

      20221019


附件1

关于征集著作、讲(手)稿、藏书的通知

为了系统收集、保存和展示我校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学术成果,促进学科教学与研究、交流并丰富我校图书馆特色馆藏。图书馆征集已经出版的著作和教材、讲(手)稿、有保存或珍藏价值的个人藏书及资料等,以展示河海人的风采,并永久保存河海大学的文献著作、教学科研等成果。

一、征集范围

1、主编、参编著作(含教材)

2、译著

3、我校过往老教材、自编讲义等

4、讲(手)稿、课件等

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个人藏书及资料等

二、捐赠原则

1、征集书籍新旧皆可,但要求封面完整清楚。为了更加具有纪念及珍藏价值,希望捐赠者能在扉页留下赠言、签名及日期。

2、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原则,凡参与捐赠的老师,图书馆将颁发定制的“河海大学图书馆捐赠证书”一份,以作纪念。

三、捐赠及入藏

1、捐赠方式:(1)将有关书籍、讲(手)稿等直接送至图书馆综合办公室(西康路校区图书馆705室)或图书馆文献编目部(江宁校区图书馆A202室);(2)直接与图书馆综合办公室联系沟通,我馆安排馆员上门接收;(3)快递邮寄(可提前联系)。

2、图书入藏:图书馆将对受赠书籍、讲(手)稿等文献资料进行编目、加工,最终根据复本情况典藏至“河海人·文库”特色馆藏区、相应借阅区或展示区,并可通过图书馆主页或者官方微信平台进行书目信息查询。

四、其它

征集活动由图书馆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之联系。

联 系 人:王老师(图书馆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78633013851941846

    箱:tsgbgs@hhu.edu.cn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图书馆

    编:210098

图书馆

202210

 


 

附件2

关于征集档案资料及校史故事的通知

为丰富校史资料、增加校史馆藏,更好地宣传师生、校友及爱校人士的时光记忆,谨向全体离退休同志及家属公开征集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

一、征集范围

各类档案资料和校史故事。

二、征集内容

(一)档案资料

1、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视频、讲稿、题词、纪念品、相关报刊等,曾受到国家、省、市领导人接见的集体、个人合影照片、工作照片等。

2、学校领导、知名教授的论著、手稿、日记、信函、题词、字画,在校期间的任命、聘用、奖励等,外界对名人的评价类文字材料,曾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用品,重要的照片、音视频材料等。

3、学校在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媒体报道材料等。

4、学校师生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教案、教材、教具、工具、模型、仪器设备等;形成的教学大纲、学习笔记、实验报告、实习方案等;以及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支教、文体活动等形成的文字材料、照片及音视频材料;师生在校期间创办的各类刊物等。

5、学校制发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借书证、工作证、派遣证、社团证、纪念章、票证等。

6、学校师生在校期间参加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各类重大社会活动、学术活动、竞赛获得的奖励证书、奖状、奖杯、奖牌、作品、纪念品、照片及音视频材料等。

7、反映华东水利学院时期风貌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带有华东水利学院校名印记的实物,如校标、校徽、纪念章、校牌、横幅、旗帜等。

8、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录、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9、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华东水利学院历史的有关文献和实物。

(二)校史故事

记录在“华水”时期,以及“华水”毕业生投身祖国建设的有关文字、音像材料等,体裁不限,经后期加工可为故事、散文、诗歌、对联等。

三、征集方式

(一)档案资料

1、捐赠

有意愿主动提供校史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收编指导部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并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2、寄存代管或复制

对于一些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资料,本人(或亲属)有寄存意愿的,档案馆可代为保管,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

没有寄存意愿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档案馆进行复制、翻拍或数字化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二)校史故事

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文体不限)或自行录制的音视频材料,可以纸质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寄。

四、有关说明

1、凡捐赠照片、音视频、实物资料,请提供人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和职务等。

2、因路途较远、身体等原因,不方便直接交送者,可电话接洽具体事宜,我馆将派专人上门接受捐赠,上门收集整理、复制拷贝、取件均可。

3、档案馆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办理规范的归档入馆手续,妥当永久保存。捐赠人的相关权益将得到充分尊重,优先保证提供本人使用。

4、档案馆、校史馆将向提交校史故事的同志发送感谢信。征集的校史故事的所有权归学校。档案馆、校史馆将在本馆网页、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或积集出版。学校尊重提供故事作者的署名权,可以根据作者的意愿署笔名。学校有权在校史宣传中和教育教学中利用有关素材。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档案馆

    编:210098

1、档案资料

收编指导部:王老师、眭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46383786294

电子邮箱:dagsbzdb@hhu.edu.cn

2、校史故事

编研展览部:黄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5-8378679183786269

电子邮箱:dagbyb@hhu.edu.cn

 

                                         档案馆、校史馆

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