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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河海大学教职工大病互助补助名单公示
根据《河海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大病互助的教职工患大病(住院、门诊)发生个人自付医疗费(校公费医疗文件规定的公费范围内的药品、治疗费、检查费、特殊材料费)在2015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累计超过4千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大病互助金。经河海大学教职工大病互助会管理小组审核,我校共有232人符合补助标准(其中13人自愿放弃申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7-6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6月1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离退休教职工反馈至离退休办公室,电话:83786210;在职教职工反馈至校工会办公室,电话:83786262。
(具体名单见附件)
河海大学教职工大病互助会管理小组
2016年5月27日 2015大病互助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