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办理指南

发布者:离退休处发布时间:2016-10-08浏览次数:3468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观念改变,厚养薄葬、丧事从简已为广大教职工所接受。

一、办理死亡证明

1.在医院去世的,家属直接请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2.在家中去世的,家属根据需要请所在社区或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上门鉴定死亡原因,由所在社区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二、送遗体到殡仪馆

家属在第一时间尽快拨打电话96444,通知南京市殡仪馆派车接遗体。

三、销户

家属须携带死亡证明前往死者户口所在派出所注销户口。

四、殡仪馆相关事宜

家属应在告别仪式和遗体火化前一天,前往南京市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

殡仪馆实行菜单式服务,家属可选择消费,费用由家属承担。

五、其它相关事宜

1.家属在亲属去世后,应第一时间通知离退休工作处,并商定讣告发布相关事宜。

2.丧事办理完结后,由亲属代表带自己身份证及逝者死亡证明到离退休工作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