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汶川地震灾区
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踊跃捐款、捐物,还有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河海大学校党委的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离退休处党委已设党员“特殊党费”捐款地点,需要捐款的党员同志可到离退休处综合科捐款。
我们坚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热情支持下,全党、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坚定信心,一定能够战胜灾难、取得最后的胜利。
离退休处党委
2008年5月22日